2008年7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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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公益林被伐站长领刑
通讯员 吕圣文 云剑 本报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  云和县林业局朱村乡林业站原副站长江诗久,因未制止他人滥伐林木,日前被云和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定罪。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,且被滥伐的是雪灾受损林木,犯罪情节轻微,法院判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。
  今年年初,因连续雨雪天气,云和县朱村乡桑岭村村民黄发禄等人的山场林木(系生态公益林)严重受损。2月27日,黄发禄以人民币21000元的价格将山场受损林木出售给后洋村村民毛必青(另案处理)砍伐,双方签订了合同。
  毛必青又送给朱村乡林业站主持工作的副站长江诗九两瓶伊力白酒、一条硬壳中华香烟。随后,毛必青在尚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雇佣他人上山清理、采伐雪压木。在此期间,江诗九明知毛必青雇佣的采伐工人已无证采伐雪压木2亩左右,却没有制止。
  云和县林业局得知无证采伐雪压木的情况后,要求江诗九立即阻止,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,致使采伐工人继续无证采伐。到停止采伐时,山场被清理、采伐的林木蓄积共计133余立方米。